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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数额是构成要件吗

刘** 福建-宁德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5.23 18:24:00 431人阅读

受贿罪的数额是构成要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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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受贿罪系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采取欺骗或不当手段,获取他人财物或者接受他人赠送财产,以期为行贿者谋求某种经济或其他好处的违法犯罪行为。
就此案而言,该类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从犯罪客体来看,受贿罪所侵害的是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
具体来说,其犯罪对象是各种形式的财物。
其次,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受贿罪的行为人必须具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接受他人赠送财产,并且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再次,从犯罪主体来看,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的,仅限于国家公职人员。
最后,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受贿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构成受贿罪。
而过失行为则不能构成受贿罪。
关于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个人受贿涉嫌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应当予以立案调查:
第一,个人受贿金额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二,个人受贿金额虽然未达五千元人民币,但是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
(1)由于受贿行为导致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为难、威胁有关单位或个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4-05-23 18:25:0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索贿不是罪名。 4、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 5、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6、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谋利,具有他人牟利的要件。在场合,无须此要件,至于为他人牟利是否实际牟到不影响定罪。此外要注意两种以罪论处的情况,一是经济往来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违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个人所有的,以论;第二种情况,斡旋罪。此种情况下要求是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点要注意,例如,某人在纪委里代职,其给火车站站长批个条子要车皮,这时候,他的地位和影响促使车站受其意图行使职权,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构成此罪。

对于多少数额构成受贿罪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索贿不是罪名。
4、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
5、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6、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谋利,具有他人牟利的要件。在场合,无须此要件,至于为他人牟利是否实际牟到不影响定罪。此外要注意两种以罪论处的情况,一是经济往来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违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个人所有的,以论;第二种情况,斡旋罪。此种情况下要求是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点要注意,例如,某人在纪委里代职,其给火车站站长批个条子要车皮,这时候,他的地位和影响促使车站受其意图行使职权,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构成此罪。

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1、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200000元
2、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
3、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0000元以上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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