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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就现行企业法规而言,董事队伍中包含了执行董事以及非执行董事两个类别。
其中执行董事实际参与了公司业务运作及治理过程的管理工作,他们通常担任着公司内重要的职务角色。
另一方面,不直接参与企业日常运营的董事则可以称之为非执行董事。
这些独立的董事们将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议进行选举或者推荐产生,从而组建起领导团队——即俗称的董事会。
这个董事会被赋予了与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相似的权力,作为股东大会的合法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休会期间,代为履行其部分权利职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2024-05-21 18:2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