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青岛法律咨询 > 青岛医疗保险纠纷法律咨询 > 我想问问您,我5\\\\\\\,21去公司上班,他们说9月20号给投保险,那我的医疗保险是不是就断开了?

我想问问您,我5\\\\\\\,21去公司上班,他们说9月20号给投保险,那我的医疗保险是不是就断开了?

ask****219 山东-青岛 医疗保险纠纷咨询 2024.05.21 09:45:36 403人阅读

您好,我想问问您,我5.21去公司上班,他们说9月20号给投保险,那我的医疗保险是不是就断开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青岛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青岛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385426271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40539条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您的医疗保险是断开的。

2024-05-21 12:05:48 回复

低保和养老保险不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资帮助的权利,以及民政部最新下发的《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章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领了低保后还能享受社会保险吗低保,是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平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由民政部部门发给的生活补助。社会保险,是参保人依照国家规定参保缴费,达到法定年龄,由社会保障部门发给养老金。两个是不相同的。由于领取了养老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发生变化,会影响到领取低保,因为低保的领取,是根据家庭人均收入确定的。当你的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水平,依然可以申请低保,由于你领取了养老金,高于低保水平,就不能领取低保,因此,领取了养老保险,可能会失去领取低保的资格,而不是领取了低保,影响了领取养老金。享受低保的条件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有下面六种情况之一的,都吃不到低保。一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银行存款包括所有银行邮政储蓄的存款有价证券、债券以核查当日的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认定。二拥有2套以上含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三拥有商业门面、店铺。四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五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六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保交满15年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存额÷120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根据当地政策,肯定也是继续缴纳好,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一旦停缴,将直接影响到退休后养老金待遇。扩展资料:养老保险数额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1、基数所谓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一般来说,职工缴费工资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工资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的计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计算比例和基数为准。)
2、申请条件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4)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5)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6)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3、余额继承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医疗机构
30692人阅读

说到医疗机构,顾名思义就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可以治病救人的机构的总称,不过要想成立医疗机构,还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标准才行,那么大家知道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吗,我国对于其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营利性医疗机构
25326人阅读

医疗机构可以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我国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因此如果要想成立营利性医疗机构,那么提前来了解一下它的税收问题就非常的重要,那么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是什么呢?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31237人阅读

医疗机构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分,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很多人在面对医疗机构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区分医疗机构是否属于非营利性,那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解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368012人阅读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生一定要尽快对其进行处理并且安抚家属,这些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都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吗?律图小编为您做了介绍,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