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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宿迁
解析:
针对教师节期间收到礼物是否构成受贿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若仅是为了表达对教师的感激之情,赠送一些诸如贺卡、鲜花等象征性的礼品,并且这些礼品都是赠予者出于自愿,用以回馈和感恩教师的教诲与付出,那么这种行为不应被视为受贿或行贿。
然而,倘若所赠礼品价值高昂,赠予者具有犯罪意图,并试图通过此举获取不当利益,同时教师在接受了大量礼品之后,利用职务便利或其他影响力,为赠予者谋求非法利益,从而破坏了社会主义公正公平的秩序,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损害了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4-05-20 17:0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