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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踹门辱骂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刘* 广西-北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9 15:17:00 300人阅读

多次踹门辱骂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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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而那些性质更为恶劣的砸门威胁和恐吓行为,甚至有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追逐、拦截、辱骂以及恐吓他人的恶劣行径,且情节极为严重的话,那么他们将会深陷于寻衅滋事罪的漩涡之中,通常会面临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
这种罪名主要是指行为人肆无忌惮地挑起争端、随意地进行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地破坏、占有公私财产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非法行为;
同时还包括在公共场所制造现场混乱,引发严重社会秩序紊乱的不良后果,进而构成的一类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5-19 15:19:0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
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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