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是需要持会计上岗证的。针对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人来说,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2)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如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行政诉讼中,被诉负责人(包括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书面建议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的负责人应当出庭。负责人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到两名诉讼代理人。上述“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括该具有国家行政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以及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如果被诉行政行为是人民政府做出的,那么人民政府所属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被诉行政行为具体承办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视为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人员。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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