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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分公司解散了,对于我们员工有什么诉求呢有任何经济补偿呢?

ask****277 广西-南宁 公司解散咨询 2024.05.17 23:17:22 484人阅读

我想问下,分公司解散了,对于我们员工有什么诉求呢有任何经济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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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 08:07:16 回复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蒙受重大损失,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可以由股东申请解散公司。那么,公司解散后员工怎么办呢?公司解散员工能拿多少经济补偿金?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解散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解散通常是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企业严重损失无法经营所致,当然也有公司解散的原因是股东们事先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可以提前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终止日期前解散。公司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必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劳动合同法》将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同时,因此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并非在于劳动者,《劳动合同法》亦明确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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