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北海法律咨询 > 北海股权法律咨询 > 股东分红税前扣除可以吗

股东分红税前扣除可以吗

刘* 广西-北海 股权咨询 2024.05.17 09:44:00 490人阅读

股东分红税前扣除可以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北海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重庆-丰都县

解析:
股东分红事宜并不受准予在税前抵扣的政策支持。
事实上,这一过程属于税后利润的合理配置,不论是在何种情况下,都无法获得所得税减免的优惠待遇。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分红的具体额度应按照各股东实际投入资本所占比例来确定,然而,若所有股东对此达成共识并约定不遵循这一规则进行分红,那么便需遵照他们之间的协议执行。
在完成分红之后,每位股东均须依法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5-17 09:45:00 回复

向股东支付的红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红利是指上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一般是每10股,派发元,股东在获得时,还要扣掉上交税额。普通股股东所得到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称为红利。  普通股股东所得红利没有固定数额,企业分派给股东多少红利,则取决于企业年度经营状况的好坏和企业今后经营发展战略决策的总体安排。  在美国,大多数公司发放现金红利数额约占公司税后净利的40%-60%。公司红利发放时间大都是按季度进行。每一季度分发一次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的红利。如果还有多余,公司还可在某一时候追加发放。

解答如下, 一些地方的地方性法规中还有超生扣分红的规定。比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不同地方规定不同,可以直接向当地县级卫计局(计生局)咨询。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这种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5、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如果分红超过12万,该股东需到税务机关办理个人申报综上所述,分红个税计算为:分红额20%企业发放分红时需代扣个税股东个人收到后还需自行到税务局申报,(如果满额代税后可不再缴税,只需申报情况即可)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