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红利不可在税前进行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的核算过程里,能在税前扣除的项目有着明确的法律界定,像那些与获取收入相关联、且合理的成本、费用、税金以及损失等。
股东红利属于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范畴,是企业在依照规定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从净利润里划拨给股东的收益。
倘若准许股东红利在税前扣除,那就会与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基本原理相违背,同时也会致使国家税收出现不合理的减少情况。
这会对国家的税收体系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税收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所以,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股东红利不能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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