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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属于诽谤罪

邓* 福建-宁德 名誉毁谤咨询 2024.05.15 14:53:00 407人阅读

哪种属于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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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诽谤罪的构成要素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有捏造事实的行为,即针对他人进行无中生有的诋毁,被诋毁者的相关事宜必须完全是子虚乌有的。
其次,需要实施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即将这一虚假信息广而告之,可能会对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产生负面影响。
第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于特定的个体,虽然不必直接点明其姓名,但是从诽谤的内容中可以明确得知受害者的身份。
最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例如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导致他人的人格和名誉遭受严重损害、以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4-05-15 14:54: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在我们国家各级审理案件以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告状”,则不予审理。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提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提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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