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其定罪量刑的最高额度若是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话,那么在经过了五年之后,就不再进行追诉;
而对于那些定罪量刑的最高额度在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则需要在经过十年之后才可以停止追诉;
对于那些定罪量刑的最高额度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则需要在经过十五年之后才可以停止追诉;
最后,对于那些定罪量刑的最高额度为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的犯罪行为,则需要在经过二十年之后才可以停止追诉。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之后,司法机关仍然认为有必要对这些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话,那么就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能继续进行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24-05-14 17:1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