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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请我吃东西让我还钱我答应了可以不还吗

唐** 广西-北海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5.14 15:42:00 406人阅读

朋友请我吃东西让我还钱我答应了可以不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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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涉及到借钱给朋友这一行为,偿还却是无法回避的话题。
如果朋友间确实存有借贷关系,那么作为借款人便应该依据事先的约定来承担还款义务;
若双方并无对此类事项进行明确规定,那么借款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完成还款,而出借方同样有权通过适时提醒的方式督促借款人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归还所借之款。
然而,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责任,出借方则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以法律手段强制借款人偿还借款。
因此,无论双方是否为朋友关系,只要存在借贷关系,就必须严格遵守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024-05-14 15:43:00 回复

侵权职责法第三十七条限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有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损害的,应当承受侵权职责。根据上述法律限定,您的朋友在烧烤店内滑到,而且烧烤店地下是地板砖,无进行任何的防滑措施的,那么烧烤店是无尽有安全保障义务的,那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限定,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花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您的朋友能够向烧烤店主张上述损害赔偿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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