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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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撰写换房协议书时,我们必须依据实际换房的详细情境作出相应安排。
一般而言,换房行为可分为产权置换与使用权交换两大类型。
关于产权置换方面,往往遵循二手房交易模式进行操作,此时,我们便可以借鉴应用房地产部门所提供的买卖合同范本来制定换房协议书。
至于使用权交换方面,根据实际用途之初衷,它又可细化为交换租赁再加上交换居住等多样化形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精心起草相关协议。
在此,我们强烈推荐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确保换房协议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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