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验收房屋之后出现渗水现象需要进行必要的修复工作,业主是具有权利要求相关方面提供合理的补偿的。倘若该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业主日常居住和使用体验,那么其更具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提出全额退房以及赔偿请求的权利。在此过程中,业主可以向开发商提出严格的期限要求进行整改措施的实施;而对于那些墙体外部渗水问题无法得到有效修复或者经过修复仍无法彻底解决的情况,应当给予业主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房的许可。
2024-05-12 20:03:08 回复
解析:
在办理完收房手续之后,如果发现所购房产存在渗水问题需要进行修补,业主有权向相关方提出赔偿诉求;
若此现象对业主日常生活起居造成严重困扰,甚至无法正常居住和使用,那么他们便有权利请求退回所购房屋并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此过程中,业主可向开发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于经过多次修缮仍无法有效解决的外墙渗水问题,可获准解除购房合同并全额退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