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金额不大的花销一般会认定为赠予,如果金额比较大,法院有判决返还的可能。
【法律意见】
男女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应当依据具体性质区别分析,如属于支付彩礼的应当按条件返还。如果是其他的一般不需要返还。也不是违法行为,因为这是赠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些原则上属于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男方已将财产赠与给你,完成了赠与行为,且不存在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存在,所以无须退还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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