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租房屋合同中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涵盖了以下具体情况:诸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以及超出买卖双方自身掌控范围内的社会异常事件。所谓“不可抗力”,即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亦无法通过人为行动加以克服的客观状况。若有任何一方因遭遇不可抗力而请求解除合同,则应免除其承担的全部或部分法律责任。
2024-05-11 20:16:32 回复
解析:
在租赁房屋合同的规定中,所谓的“不可抗力”因素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状况:
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
以及并非买卖双方能够自主掌控和预防的社会异常突发事件。
它通常被定义为无法预知、不可避免且无法凭借人类自身力量进行有效的预防或者客服的外在条件,根据此规则,当承租人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请求解除合同时,出租人有权利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在租赁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及非买卖双方可控的社会突发事件。这些被定义为无法预知、避免和克服的外部条件。当承租人因不可抗力请求解除合同,出租人有权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在租赁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及非买卖双方可控的社会突发事件。这些被定义为无法预知、避免和克服的外部条件。当承租人因不可抗力请求解除合同,出租人有权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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