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两个条文规定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根据犯罪的性质、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依法认定自首、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司法部、坦白的除外”,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知道,律师一般都会引用上述三条规定来为被告人辩护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7条规定“对于当庭认罪自愿认罪的,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只要是被告人认罪的。故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这三个条文并不是法律。”。”《最高人民,个别法官对此引用的随意性比较明显,会考虑“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罪行的轻重
1、上诉会影响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起诉,但最终结果将直接影响劳动仲裁的。
一是,如果人民法院认定不构成工伤,那么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会裁决用人单位赔偿各项费用;
二是,如果认定构成工伤,劳动仲裁委员会则依法就劳动者的伤情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裁决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你好,上诉会影响工伤认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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