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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怎么操作

秦** 江西-九江 劳动仲裁咨询 2024.05.11 13:14:00 355人阅读

劳动仲裁调解申请执行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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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申请执行期限的相关事宜

请注意,申请执行人必须于法定期限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该期限的起算自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履行期限的
最后一日开始进行计算,若是法律文书规定需分期履行,则以每次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作为起算点。


二、关于执行立案管辖方面的资讯

执行申请应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关于管辖问题详见下文说明。


三、申请执行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 申请执行书。在申请执行书中,应当详细阐述申请执行的原因、具体事项、执行标的等内容,同时也需提供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了解情况。


2. 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系公民个人申请,需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若为法人申请,则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于其他组织的申请,同样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 若由他人代为申请执行,还需提交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5. 申请执行时无需预先支付申请执行费用,但人民法院将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项中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用。收费标准如下:执行金额或价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每件案件需交纳50元;若执行金额或价额介于1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按照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比例交纳;若执行金额或价额超过50万元,则按照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比例再加上2000元交纳。


6.
此外,还需前往仲裁员处开具生效证明,用以证明仲裁裁决已经生效,或者证明双方当事人领取裁决的时间以及双方送达回证复印件。

2024-05-11 17:3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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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关于申请执行的有效期限。
申请执行人必须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执行立案申请。
申请的有效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以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履行期限的
最后一天为准,若法律文书中明确规定了分期履行,则需自每一次规定履行的最终期限之日起算。
其次,关于执行立案权属归属问题。
执行申请应向上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再次,申请执行所需提交的相关文件包括:
1、申请执行书。
该申请书中应详细阐述申请执行的原因、具体事项、执行标的物等内容,同时也应提供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的了解情况。
2、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对于公民个人申请者,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
对于法人申请者,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对于其他组织申请者,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如由他人代理申请执行,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5、申请执行时无需预先支付申请执行费用,但人民法院会在执行到位后的首批执行款项中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用。
收费标准如下:
执行金额或价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每件需交纳50元;
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按照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
执行金额或价额超过50万元的,按照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上2000元交纳。
此外,还需前往仲裁员处开具生效证明,用以证明仲裁裁决已经生效,或者证明双方领取裁决的时间以及双方送达回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仲裁裁决执行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七十四条
不予执行情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六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六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2024-05-11 13:1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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