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人员,都容易涉及玩忽职守罪。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违法违法行为之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有些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怕担责任,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逃逸,结果却事与愿违。肇事逃逸行为不但不能逃避处罚,反而会加重刑罚结果,甚至会使原本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转化成犯罪行为。所以,肇事后逃逸是最不理智的选择。违法行为之
二: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刑罚为拘役。违法行为之
三:暴力抗拒执法。为逃避执法人员检查,驾车冲撞、拖拽执法人员的行为,属于暴力妨碍执行公务,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违法行为之
四:处于报复或泄愤的目的,故意冲撞执法人员,造成执法人员轻伤以上伤情或死亡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刑罚最高刑为死刑。违法行为之
五:为逃避法律追究或检查,在马路上不计后果的肆意冲撞的行为,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则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罚最高刑为死刑。所以,驾驶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应谨慎、文明驾驶机动车辆,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也不要慌张,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补充内容:
1、强迫他人借贷的,成立强迫交易罪。
2、强迫交易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等罪的,从一重处罚。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交易为名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格相差悬殊的钱物的,成立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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