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终止房产买卖契约的流程,大致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首先,交易一方向对方发出撤销合约的书面通知,通知应当载明撤销的原因以及相关依据;
其次,出售方须在收到该通知之后的15天内履行相关义务,为购买方完成撤销手续并将已支付的款项全额退还给购买方;
最后,购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所购房屋。
然而,若出现以下五种情况之一,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第一,该条款的具体内容违反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第二,该合同的签订与执行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第三,合同的签署双方或其中一方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合同的签署过程中存在着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第五,合同的签署双方存在恶意串通,通过合同的形式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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