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宁德法律咨询 > 宁德证据调查法律咨询 > 举证期限是什么时候开始

举证期限是什么时候开始

孙** 福建-宁德 证据调查咨询 2024.05.08 11:28:00 469人阅读

举证期限是什么时候开始

其他人都在看:
宁德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宁德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当事人的举证期限自其接收法院传票之日起算,是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所明确的。
在案件审理的预备阶段,即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各个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的具体时限,可由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请求人民法院批准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024-05-08 11:30: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举证期限是什么时候开始

    专业解答举证期限从当事人接到法院传票时开始,这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定的。在案件审理的预备阶段,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各方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可协商确定具体时限,并请求法院批准。

    2024.06.29 2341阅读
  • 举证期限是什么时候开始

    专业解答举证期限从当事人接到法院传票时开始,这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定的。在案件审理的预备阶段,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各方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可协商确定具体时限,并请求法院批准。

    2024.06.04 1669阅读
  • 举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专业解答举证期限从答辩期结束之日(一般为15天)起算,法院在送达受理和应诉通知书时,应同时送达举证通知书,告知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期限(不少于30日)及逾期后果等。当事人也可协商并经法院认可举证期限。

    2024.05.21 4257阅读
  •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起始是什么时候?

    专业解答一般不得少于十五日。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

    2024.08.19 8912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