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过程中的
举证期限一般自
当事人接收法院发送的举证通知书之日翌日开始计算。
在此之后,法院将在受理该案件并安排妥当后,向案件双方当事人分发举证通知书,其中明晰地列出每一方的举证期限。
一般而言,举证期限应不少于 15 个自然日。
但是,若法院所规定的举证期限确实不足 15 天,那么当事人有权利向上诉法院提出异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事人必须在法庭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关
证据材料,否则如果其提供的并非新发现或新取得的证据,并且对方当事人对此表示反对进行质证的话,那么该证据很可能无法得到上诉法院的认可。
总的来说,我们强烈建议您密切关注法院发送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举证期限的要求行事,以确保您的
诉讼权益得以充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