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时,能否将子女列入贷款人行列的问题,普遍的回答是可以的。
然而,根据相关规定,公积金的主要贷款责任人需要同时出现在房地产权证(即房产证)上,这是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否则将无法完成贷款手续。进而,若仅在房产证上出现子女的姓名,而未包含父母的姓名,那么该申请很可能会被拒绝批准。另一方面,如果购房者选择的并非公积金贷款方式,而是商业贷款或抵押贷款等其他形式,那么在房产证上仅登记子女的姓名是可行的,而父母则可作为还款责任人。
解析: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父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可以将子女列入产权所有人名册中,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的主要借款人亦需在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上列明其姓名,否则将无法顺利完成贷款手续。
若采用父母的公积金进行贷款,而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上仅列示了子女的姓名,则审批过程极有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然而,如果您选择非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例如商业贷款或抵押贷款等,则可以在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上仅登记子女的姓名,而父母则可作为还款责任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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