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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贷款有什么条款

陈* 福建-宁德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5.03 17:07:00 429人阅读

老房子贷款有什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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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玉溪

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二手房产的房龄若超过20年,则无法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然而,部分银行业机构设定了相关标准,仅要求二手住房的房龄不得多于30年,便可予以贷款支持;
另一方面,亦有部分银行未对此类二手住房的房龄做出任何限制,即便购房者欲购买的房屋房龄已超越20年,仍有机会在该等银行成功申请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4-05-03 17:09:00 回复

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效力不同:
一、“欠条”又称为“欠据”,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二、“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三、“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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