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已结清房贷的房屋进行出售之后,再次购买房产时将被视为首套房范畴。所谓"首套房",即是旨在购买个人所拥有且仅有的一套住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于首套房的明确界定标准)。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为我国城市居民购置首套住房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按揭贷款利率优惠以及最低首次付款比例等等。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专业解答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
律师解析 法律分析: 对于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购买房屋,婚后加名共同还贷的,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则首先由二人对房产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首先考虑将房产判给首付款支付人。 对于还款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至于具体如何补偿,每个案件情况都是不同的,要根据首付款支付比例、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还款数额、还款中本金所占比例等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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