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有利于债权人及时实现债权,但由于追加被执行人直接涉及被追加人的实体权利,而该实体权利又缺乏审判程序的充分保障,因此,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当持慎重的态度。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对被执行人已经穷尽了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二是追加被执行人不仅要有实体法的根据。也须有程序法的明确规定,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宜追加被执行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的财产相互,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适用《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本案中,丙是乙公司的唯一股东,丙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丁以后,公司仍然存在。乙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应当清偿债务,在丙将乙公司名称变更为乙 A公司以后,执行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变更乙 A公司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条的规定。在股东有注册资金不实或者抽送注册资金的情形时,执行可以裁定追加该股东在不实或抽送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本案丙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丁后,执行可以依法执行其股权转让款,但以此为由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没有法律依据。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
六、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
七、追加被执行人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
八、追加妨害执行人为被执行人、追加独资企业的业主为被执行人;
五、追加总公司、分公司为被执行人;四,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以下为追加被执行人的几种法定情形:
一、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二、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三、追加无偿接受被执行人财产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的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7条和《合伙企业法》第39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九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
六、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
七、追加被执行人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
八、追加妨害执行人为被执行人、追加独资企业的业主为被执行人;
五、追加总公司、分公司为被执行人;四,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以下为追加被执行人的几种法定情形:
一、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二、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三、追加无偿接受被执行人财产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的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7条和《合伙企业法》第39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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