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对于公务员能否成为股东的问题,可能对于不同专业、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立场的人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公务员可能就认为可以,因为立场不一样而普通公民可能就会坚决反对,认为这样是结,谋取利益。这些都是普通公民深恶痛绝的。站在法律角度,应该冷静的看待这个问题,得出任何的结论都应该能找到法律依据。虽然我国《公务员法》、《法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我国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公务员不能从经营性活动中获益,二是防止结,杜绝商人借用权力牟利。所以,公务员可以成为股东,但是不能从活动中获得利益。至于《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型强制性规定 这些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私法上的行为,在效力后果上以私法上的方式予以一定制裁的强制性规定管理性强制规定是指在它被违反后,当事人所预期的私法上的效果不一定会受到私法上的制裁的规定。《公务员法》和《法官法》都属于公法范围,只是一中管理性的规范,不能对私法领域的活动产生效力性的强制。 公务员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其所签订的入股协议也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又因其的特殊身份,公务员股东不能享有分红或者获得投资报酬的权利。
您好,针对您的公务员能兼职做保险员吗问题解答如下, 公务员是指公务员在担任本职工作外,还兼任其他职务工作的情形。如前所述,由于公务员违背了一人一职的原则,因此,《公务员法》第42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报酬。”禁止公务员,是多数实行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国家的共同规定(如德国《公务员法》第65条规定,政府不得批准下列工作:的种类和范围需要占用公务员大量精力,以至妨碍了公务员正常履行公务;会与公务员的义务发生矛盾;从事的工作是公务员所属的处理或将会处理的事务;会影响到公务员的公正性或不偏不倚;会严重限制将来对公务员的任用;会损害公共行政管理的形象等等),但这些规定一般并不禁止公务员从事学术性、公益性的,但严格禁止公务员在营利性组织中担任。
解答如下, 注册公司的时候,只有两个人要承担后续的责任:
1:法定代表人。
2: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不言而喻,通俗一点儿说,只要是公司“有事儿”肯定都找他。财务负责人,只要是涉及到财务的问题,他都脱不了干系。以上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涉及的内容太多,无法一一列举。如果,有一天,公司不经营了,且又未向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正常的注销,那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被拉黑,以后无法再以自己的名字申办营业执照。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也将被拉黑,通俗一点儿说:会计证基本就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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