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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人抓到了但没钱还怎么办

韩* 广西-北海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4.29 16:24:00 431人阅读

诈骗犯人抓到了但没钱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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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诈骗犯落网并展现出无财可偿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对其违法获得的所有财务,在依法追诉或接到法院的强制执行命令之前予以扣押、查封或收回。除此之外,受害者仍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要求罪犯归还其合法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都应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于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立即返还;对于违禁物品以及用于犯罪行为的个人财物,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所有没收的财物与罚金,必须全部上缴国家财政,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4-04-29 16:25: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犯被抓捕后,公安机关会对违法犯罪所得进行追缴,如果诈骗犯没有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回自己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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