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简而言之,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原则上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同居生活,那么彩礼归属于女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彩礼的归属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条件不成就,彩礼需要归还给男方,当然,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已经花费的可以扣除;
第
二,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属于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彩礼需要退还给男方;
第
三,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条件成就,彩礼归属于女方。陪嫁礼属于赠与,一般视为双方共有。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
没有规定陪嫁和彩礼钱的归属问题,只是在损害利益的时候可以。
婚前彩礼属于民间习俗,虽然法律不提倡婚前彩礼,但也并无相关规定。所以,不存在也不涉及婚前彩礼受法律保护一说。
但是法律对离婚彩礼返还却是有明确规定的:
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规定。
法律对陪嫁和材料具体归谁没有明确规定。关于陪嫁与材料的归属问题,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离婚时,关于归属问题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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