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股东需要补?认缴的出资额,这个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五条:?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的出资?尚未完全履?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应当要求该出资?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公司法解释?》第???条也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六条和第??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持。
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并不是说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从另一个角度讲,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是需要一定的资本,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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