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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了不补缴可以吗

周* 西藏-山南 医疗保险纠纷咨询 2024.04.04 08:31:55 497人阅读

医保断了不补缴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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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您所提到的问题是明确的。事实上,针对社保体系中的医疗保障项目,无论申请者是否断缴医疗保险满一年,都不应该导致其账户被注销或实际的缴费年限被清零。社保缴费的年限实行的是累积制度,即已参加保险的人员若因个人原因中断缴纳保险费用超过三个月,或者未能按照规定在这三个月内及时完成投保和缴费的行为,将被视为中断参保。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仍然有机会重新加入保障项目中来,只需按照相关规定补充支付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即可。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自正常缴纳保险费的当月开始,必须要经过持续且正规运行的六个月,才能享受到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相应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2024-04-04 08:3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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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社保体系中的医保若因故停供达1整年之久,则无需担忧个人账户会被注销,且相应的实际缴费年限亦不会被归零重置。社保缴费年限是以累积方式计算的。对于参保人来说,倘若中断缴纳相关费用超出3个月标准或未能按照规范在3个月以内及时进行参保缴费的行为,都将被视为中止参与该社保计划。在此之后,若是再次选择参与社保计划,便能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补充缴纳中止参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然而,此种情况下,自开始正常缴费的当个月份开始要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只有在接连稳定地缴纳医保6个月以后,才能依法享有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2024-04-04 11:28:59 回复

医保断交三个月的影响社会医疗保险是必须每个月定时缴交的,如果断了请在三个月内补交。基本医疗保险分为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及三档3种类型,其中只有医疗保险一档的参保人有个人账户。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中断参保后,个人账户的钱仍在账户里,一分钱也不会少,个人账户里的钱可继续在门诊使用医疗保险二档及三档采取门诊统筹的方式看门诊,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因此也不存在个人账户清零的问题。据了解,医保基金与养老基金不一样,属现付现支,避免有些人会钻空子,年轻时不生病不参加医保,等老了或生病了再参加医保。目前医保政策是,只要参加基本医保,就可享受待遇,为控制道德风险,就有了“累计缴费”和“连续缴费”的区别。医保断交三个月补交
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三、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四、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五、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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