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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的条件

周* 江西-景德镇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1.31 17:04:54 366人阅读

失业金领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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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在失业之前已经缴纳了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不是自愿失业、有求职需求等。
失业保险金到参保地的市社保机构领取,失业的公民在提出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自己满足了法定领取条件的材料。如果提交的材料不足,通常情形下无法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满足相应条件的职员做多可以领取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的时候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虽然超过了一年、但是没有超过五年的,最多只能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如果超过了五年、但是不足十年,则最多可以领取十八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各地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虽然可能会存在差异,但是都不会第一当地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2024-01-31 17:27:1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备注: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以下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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