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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主体的具体情况

朱** 辽宁-抚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1.04 09:32:42 25人阅读

你好,我们都知道飞行上的安全更为引人注意,所以前来请问下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主体的详情,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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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会危及飞行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航空器运行期间,对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对机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和航空器飞行安全会造成极大的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机毁人亡的惨剧,这是任何一个稍有航空常识的人都能认识到的。因此,构成本罪,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暴力行为可能危及飞行安全,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行了,而至于其暴力行为事实上是否造成机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则不要求有认识。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对危及飞行安全的结果在主观上大多是出于间接故意。如乘客甲、乙在航空器飞行中,为小事而互相谩骂,直到发展到在机舱内大打出手,引起机舱内乘客恐慌。甲、乙出于相互侵害的目的,实施暴力行为,直接追求的是对方伤亡结果的发生,而对危及飞行安全则是持放任态度。至于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泄愤报复,有的是为了勒索钱财等。无论行为人出于何种犯罪动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以上为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主体的解答

2018-01-04 09:4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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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客体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犯罪客体是飞机等航空器的飞行安全,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使用中的航空器。所谓在飞行中是指:航空器在装载结束,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到打开任一机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任何时间;而如果飞机是强迫降落的,则在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以前。

    2024.08.11 141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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