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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不算。
解析:
企业职工除名前工龄(缴费年限)计算,根据劳办发{1995}104号第三条:
“关于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
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也就是说:
退休时除名前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其缴费年限或工龄应从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开始计算(即除名前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三条
不实行本条例的企业及季节性的企业,其有关劳动保险事项,得由各该企业或其所属产业或行业的行政方面或资方与工会组织,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及本企业、本产业或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协商,订立集体合同规定之。
2023-12-14 09:35: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