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我家侄儿媳妇是海南人,我侄儿是北方人,她在海南能批一块宅基地,但是她们刚成家,没钱,需要我来出钱,这钱敢出吗?将来我能居住吗?
你出钱类似于借钱给他们,你自己可以考虑是否借给他。至于能不能住,跟你有没有出钱没关系。
不仅有份,而且该宅基地就是你儿媳妇的(应确权给你儿媳妇)。 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儿媳妇一户,如果没有宅基地,可以依照规定申请。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即便是你出钱,法律上跟你也没有关系,最终看对方是否认可。
您好,你们如果想追究侄媳妇的刑事责任可以报警处理。
如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主张赔偿。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专业
真实可靠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