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留置委托物的条件主要包括。
解析:
留置委托物的条件主要包括:
当事人的合同中并未约定不得留置的;
行纪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就可以留置委托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三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四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委托物留置权适用于行纪合同,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物留置权适用于行纪合同。委托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给行纪人支付报酬,作为行纪人有权利扣押委托人的财务,并且可以变卖了抵扣自己的损失,如果有争议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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