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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要报销生育险,咨询非深户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张* 黑龙江-牡丹江 社保纠纷咨询 2017.12.13 10:18:00 1028人阅读

我姐一直都在深圳上班,但是不是深圳人,前不久怀孕了,最近忙着报销生育保险的事情,我帮她问一下,非深户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是怎样的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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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户口办理深圳生育险报销流程:
(一)户口所在地办理三个证明
1、结婚证
办证地点:男方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
所需资料:男女身份证、婚检证明、男女合照。
照相一般办理结婚证的地方都会有的。婚检证明是在领结婚证前那里的工作人员会给你免费婚检的单子,你们过去指定医院检查,结果拿给工作人员核实就可以了。当然,给地区不同。

2、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即准生证
办证地点:女方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处,乡镇地区一般都在居委会。
所需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般乡镇里面不用身份证也可以,或者户口本)、女方一寸相片1张。
有的地区身份证需要身份证原件,这个证,可以家人代办。有效期是一年,所以最好等怀孕了再去办理,到时候延时又要花时间,虽然不是很麻烦。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办证地点:女方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处,乡镇地区一般都在居委会。
所需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怀孕证明(有些地反可能不需要。可以用验血报告或者B超报告,这个地区不同)。这个证件可以和准生证一起办,也都可以家人代办

4、准备好上面三个证件,就可以将资料让家人邮寄给你了。记得一定要把身份证、怀孕检查证明、结婚证也一起邮寄给你。

(二)深圳办理的两个证件:
1、深圳的计划生育证明
办证地点:深圳所住地方的居委会或村委计生办公室
所需资料: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这个手册在深圳医院建册的时候医院会给你)、女方一寸相片一张。这个证件一定要办理,他是在深圳报销的重要证明。也是可以代办的。
注: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一般都是需要照B超(自费)后,医院才会发给你。B超在5周以后三个月内照最好。

2、建册
建册是在拍了B超之后,选择妇幼或者其他可以刷医保的医院建立的一个孕妇档案。后续这个册子要留着,到其他医院检查都要用到。

(三)产检例行报销:
1、带上深圳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医院验证、社保卡、身份证、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去医院盖好章,从第一次产检开就可以报销了。

2、现在深圳的报销都是直接刷社保卡,不用本人到社保局去报销,系统会自动扣费,其实就是很多项目你不用掏钱了,社保扣费。一直到小孩子生下来。

二、异地户口办理深圳生育险报销需注意事项:
1、要享受到生育保险,那么在生小孩之前的一个月都不能够辞职,因为这个保险现在都只能企业帮你交。
2、产假期间的工资,其实也是生育保险的一部分
3、异地(即不在深圳)检察和生小孩也是可以报销的,不过,就要自己亲自带上检查票据等到社保局报销,社保局核实后会打部分款项到你银行卡上。

2017-12-13 10:2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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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报销部门】:深圳社会保障局及分局生育待遇审核部门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周末、节假日不办公
【报销时限】:产生生育费医疗费用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
报销条件:
1、非深圳户籍;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所在企业单位按规定为参保人参加深圳生育保险并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
报销资料:
1、社保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的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6、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7、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8、妇儿保健手册原件;
9、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历;
10、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
2、报销人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1
3、宝宝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4、深圳开户的四大国有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准备好以上所有证件及复印件;
2、深圳市社保局医疗报销窗口,取号排队;
3、工作人员受理,确认材料后,办理报销业务,最后打印报销单;
4、持报销单及银行存折复印件,到财务会计处办理付款,本人被通知一个星期后到帐。
【注意事项】: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在市外产前检查、分娩住院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在出院之日起6个月内凭以上资料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医疗保险科报销。
上述内容就是关于非深户生育保险报销政策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帮到你。

2017-12-13 10:19:00 回复

深圳员工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2016年最新规定
一、用人单位应按什么标准交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注:此处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已被2015体会10月1日开始实施的(2015)25号通知修改为: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0.5 %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领取生育保险及生育津贴的条件?
领取生育保险的条件: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刷卡记账,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直接结算。
职工刷卡记账时,应当向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一)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障卡;
(三)医院诊断妊娠证明(产前检查或者分娩的提供);
(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产前检查或者分娩的提供)。
第七条除本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外,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二)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三)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申请报销申请;
(四)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五)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一次性定额报销的标准(附件2)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超出一次性定额报销标准部分,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按什么标准发放生育津贴,若工资与津贴不一致,如何处理?
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生育津贴基本计算方式:
 发放多少津贴取决于参保单位的平均参保缴费基数,企业缴交社保的基数高,可以领取的生育津贴就高。。“举个例子,某企业3月份要申请生育津贴,而该企业2015年度为员工缴交的平均社保缴费基数为每月 5000元。员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照广东省生育保险的法定天数计算,假设女员工A顺产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是98天,那么该企业可以领取的生育津贴为: 平均社保缴费基数5000元÷每月30天×假期98天=生育津贴16333元”。依照这种计算方式,若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报销标准:
为了更加方便参保人,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参保人无须办理确认就医,可凭社保卡直接刷卡记账,由市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按照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规定,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深圳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单胎顺产、难产(含剖宫产)分别可报销2700元、5200元;
多胎分娩的,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36元至2400元不等。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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