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本溪法律咨询 > 本溪离婚法律咨询 > 离婚损害赔偿中是否适用过错抵消的原则

离婚损害赔偿中是否适用过错抵消的原则

苟** 辽宁-本溪 离婚咨询 2023.07.15 02:47:57 340人阅读

离婚损害赔偿中是否适用过错抵消的原则

其他人都在看:
本溪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本溪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有当事人认为自己虽然存在过错,但对方过错较大,或者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在过错相抵之后,由过错大的一方赔偿给过错较小的一方。
2、当事人才可能认定为无过错方,才可能获得法院支持。无过错方的这项权利与其它权利一样,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才能提起损害赔偿。除去规定的情形,其他过错行为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不能成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即使夫妻的另一方没有过错。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遗弃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损害赔偿。

2023-07-15 02:49:5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