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18631629906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1521088206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又称监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是人道主义的体现。根据司法部、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等情况,可准予保外就医:那么对于保外就医应该去哪鉴定对于罪犯保外就医的鉴定一律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劳改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三份送达报请审批单位。法律依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专业解答关于保外就医新规定的时限最长约为一个年度。所谓保外就医,即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方式,凡是其刑期在有期徒刑或拘役期间,且患有严重疾病者;或是身体残疾、生活无法自理者;亦或是年迈体弱、疾病缠身,已经丧失对社会造成危害可能性的罪犯,均可提出保外就医的申请。
专业解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保外就医: 1.患严重疾病,生命受威胁。 2.终身监禁罪犯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判,满七年或执行四分之一以上有期徒刑时,患严重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病情恶化且表现良好。 3.身体严重伤残,生活难以自理。 4.年老多病,社会危害性消失。
专业解答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对于身患了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以及生活难以自理的就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对于保外就医治疗好之后而期刑未满的话,那么就会收监继续履行,而对于地已满的话,就会按期释放。
专业解答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专业解答条件: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程序:1、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病残鉴定。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3、办理出监手续。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