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拆迁补偿政策不一,具体 到当地 拆迁部门 查询。参考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你好,各地补偿标准不同,建议可先了解当地相关公告等。按照房屋的构造、建造年限、地域位置等进行综合评估而定。一般补偿房屋拆迁、人口安置、地上附着物、搬迁过渡等。原则上不应低于被拆迁前生活水平以及参照周边房价物价等。若拆迁赔偿不合理时,暂且别签字,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有更多疑问,可直接来电详询。
2017-12-06 15:26:4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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