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处理一些问题,执行大家个关于质量产品缺陷召回制度的内容主要是什么的呢?大家知道吗?
这里还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即缺陷。《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根据本条规定,只要产品具备有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标准这两者之一,即是缺陷产品。
2017-12-03 20:00:0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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