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对于补充侦查的换押期限,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解析:
对于补充侦查的换押期限,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专业解答退回补充侦查通常不需要更换犯罪嫌疑人的押送方式。在刑事诉讼中,当检察院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或侦查部门补充侦查,或移交监察机构调查。期间发现新逃犯或涉嫌罪名,应重新编写起诉意见书并移交检察院审查。这一过程中,押送方式一般保持不变。
专业解答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需要换押证的。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不足的,此时是可以退回公安机关、检察院的侦查部门进行补充侦查,或者是退回监察机关进行补充调查的。
专业解答退回补充侦查卷换押证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来进行制作,只有拥有了换押证才能对案件进行移交,对于接收的机关就需要在上面注明承接的时间并且还要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
专业解答退回补充侦查的换押证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一种常见的法律文书,司法机关如果转移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关押地点的话,在交接转移的过程当中是必须要出具换押证的。比如检察院把案件退回了公安机关,换押证就应该有人民检察院依法制作,换押证并不像犯罪嫌疑人展示。
专业解答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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