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专业解答税收行政复议诉讼特点是以税务争议为处理的对象。除此之外,如果税务争议的当事者对于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话,才能够提出行政诉讼,这是属于复议前置,非常重要的一个特点。
专业解答税收行政诉讼特点是复议前置,也就是说首先需要经过行政复议之后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初次之外对于税收类型的行政诉讼,在进行审理的时候肯定是需要提交相对应的一些证据,由行政机关提供。
专业解答环境行政复议的特点:环境行政复议是环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权提起环境行政复议,审查对象为环境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需要在一定期间内提出申请,并作出明确的决定。环境行政复议的原则有:一级复议原则、书面复议原则、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与适当性审查原则以及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
专业解答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这是由行政复议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救济的目的所决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理合法、适当,或税务机关还没有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存在税务行政复议。
专业解答税务行政复议就是纳税人、纳税当事人、扣缴义务人等当事人不服或者不同意税务机关给出的处理的情况下可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法院提出申请。那么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以及税务行政复议的特点有什么我们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非诉讼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