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孩子在大学参加学校组织的足球训练,被对方踢到脚踝骨折,去医院做了手术,打了钢钉,请问我有权利让对方赔偿医药费吗
您好,根据提供的信息初步意见是这种这种足球运动本身具有一定对抗性,而且学生若是自愿参加,民法典实施后,只要对方不是故意没有违反规则等一般是无赔偿责任,但这里面要关注学校那边有没有尽到相应责任,比如相应安全防护和有无及时处理等管理责任。参照民法典1176、1198-1201条。
2023-05-10 21:00:2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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