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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书面形式合同是否一定要盖章

陈** 湖南-永州 合同纠纷咨询 2023.04.20 09:42:06 348人阅读

订立书面形式合同是否一定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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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由此可以看出,签字与盖章之间是选择关系,即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
签订书面合同时,并不必须要同时签字和盖章,因为有权签字人和公司印章都代表了公司,是公司行为。
合同一方是自然人的,签字或者按指印即可,如果合同一方本人不能到场签署,其合法授权的人员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代签;
合同一方是企业单位的,签字人应当是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经法定代表人和单位授权的其他人在授权范围内代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3-04-20 09:5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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