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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一套房子是我的名字以后离婚丈夫能分割吗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可以参与分割房产。
一般来说银行在放贷前,不仅要查询借款人的贷款记录,还将登录房管部门的房屋权属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数量。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二套房。而你已经有了两套,再买,属于三套买入,而按照规定,三套房买入,不允许办理贷款购买,只能一次性付清房款,契税是征收全额契税3%--4%,没有优惠。但是你可以按照以下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1.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或者经营贷款。然后用申请下的贷款买房,但是这个金额一般不大,还款时间一般短,通过都是3-5年内还清。2.找小贷公司,申请贷款。因为你申请过银行贷款,而且名下还有两套房子。所以申请额度一般会给的比较高。几十万是没问题的。3.用其他的名义向银行贷款买房,比如以你爸妈或者兄弟姐妹的名义贷款。
属于第二套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一方使用自己婚前财产购置房屋且与另一方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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