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履行:
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买方已支付价款,但卖方迟迟不交付房屋,买方就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房的义务;或者卖方已经交付房屋但买家不支付价款,卖方就有权要求买方继续支付价款。同时,继续履行不影响违约方仍然要向守约方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
2、解除合同: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自己将不履行债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3、定金罚则: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则可以适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
4、违约金: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只要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就可以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万一发生纠纷,并不一定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
5、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二手房非委托房屋中介的买卖流程应如何操作完整的交易流程如下:首先,购房者应仔细核实卖房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以及身份证件等其他必备的证明文件;其次,买卖双方应在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房屋成交价格、产权转移手续以及交房日期等关键事项;再次,双方需签署一式三份的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接着,经过相关机构及人士的审批确认之后,交易双方将开始办理立契手续;随后,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最后,进行产权过户手续,从而顺利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专业解答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转让事宜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述,房屋买卖合同仅存在于预售合同的前提下才具有可转让性,购房合同则无法进行此类操作。此外,转让也需符合特定要求,主要包括:转让方须持有经过官方机构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及转让协议具备成为转让当事人之资格;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品类需为尚未竣工交付使用并仍处在建造过程中的预售商品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诸如此类等要素。
专业解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要是卖方已经把房子的占有权、使用权给了买方,或者已经把所有权变更登记给买方了,一般就可以认为交易完成了。但这也不是绝对的,还得看看合同里是咋写的,还有双方具体是咋履行的。在实际把房子交给买方或者把产权变更登记给买方之前,这交易还不一定能算完全结束呢。
专业解答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
专业解答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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