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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不小心撞伤了人后,伤者的医疗费应由肇事者按责任进行赔偿,肇事者承担的医疗费不可以通过医保报销。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以上是对电瓶车撞人无能力赔偿医保可以报销吗问题的解答
2017-11-22 14:42: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