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铁岭法律咨询 > 铁岭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您好,请问一下,债务人欠款30万元

您好,请问一下,债务人欠款30万元

ask****718 辽宁-铁岭 债务纠纷咨询 2017.11.13 22:29:32 1002人阅读

您好,请问一下,债务人欠款30万元,法院判判决债务人以工资偿还债务,债务人工资每月为2800元,本地最低生活保障为1100,可执行庭只要求债务人每月偿还500元钱。以偿还3年,现在其他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也要求用工资偿还欠款。请问一下我可以要求法院提高每月偿还金额吗?

其他人都在看:
铁岭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铁岭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债务人在全部清偿前,债权人有权要求执行保证人的财产。rn  
2、债务人应当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履行,如逾期未全额履行,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如债务人与债权人有清偿协议,且债务人正在按清偿协议履行的,债权人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rn  《民事诉讼法》rn  第四百七十一条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2017-12-13 11:44:17 回复

盗窃30万元已退还判多少年需要看情况。盗窃10万元以上未达三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判处刑罚还要根据犯罪分子的身份以及犯罪情节、有无立功等情况而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