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中国的知识产权领域属于专利范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第七条 是指布图设计权利人享有的下列专有权:
(1)对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进行复制(2)将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投人商业利用。
包括下列内容:
1、复制权。实际上是重新制作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
2、商业利用权。是指专有权人为商业目的而利用布图设计或含有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的权利。
【法律依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七条布图设计权利人享有下列专有权:
(一)对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进行复制;
(二)将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投入商业利用。
集成电路指半导体集成电路,即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片,将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集成在基片之中或者基片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的中间产品或者最终产品。它是微电子技术的核心,电子信息技术基础。广泛应用于计算机,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等电子产品。具备集成性,整体性及工艺严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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